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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全额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0-09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全额奖学金评审办法》(安外学【2017】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全额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

二、 名额及奖励标准:

特等奖学金10名,奖励金额为其学费的100%;一等奖学金20名,奖励金额为其学费的80%;二等奖学金50名,奖励金额为其学费的50%;三等奖学金80名,奖励金额为其学费的30%;四等奖学金192名,奖励金额500元/人,五等奖学金287名,奖励金额300元/人,六等奖学金400名,奖励金额100元/人。其中特等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1、班级评议。班级做好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经班级评议后报学院。

2、学院初审。学院对班级评议名单进行初审,按照申请条件及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并在学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3、学校评审。学生处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审核,经学校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学生。

四、评审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安徽外国语学院全额奖学金评审办法》文件规定,同时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展开评审工作,坚持原则,严格评审条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2、请各学院于11月1日前将特等奖学金及一等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报学生处,11月15日前将其他奖项学生材料报学生处。

附件1:安徽外国语学院全额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安徽外国语学院全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安徽外国语学院全额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