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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1-2012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9-18 】

各二级学院:

新的学期已经开始,一年一度的评奖、认定工作已全面展开,各二级学院要根据相关文件和学生守则的规定,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及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助学金:各二级院10月30日前完成贫困生库录入,困难等级认定、公示工作,材料收集、系统录入模块的上报工作。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0月10日前完成材料评审、公示、系统录入等工作并上报到学生处。

三、院奖学金:院奖学金可在10月30日前完成公示评定上报工作。

因今年的资助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希望给予积极配合。

注:获得国奖,励志奖的每名同学需书面上报个人材料,助学金各二级院收集5名先进个人材料报至学生处。

安徽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