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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9-11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9月11日起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组织辅导员,特别是新任辅导员认真学习《实施细则》,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确保公平、公正。

二、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名单、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经公示后于9月18日前报至学生处。

三、需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于10月10日前持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提供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同时对低保、重病、单亲、孤儿、残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财产损失等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四、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收集。

五、困难学生的名额分配将另行通知。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