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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5-23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270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请传达给毕业班每位辅导员按文件精神认真执行。

一、具体流程

1、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特殊情况处理

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请填写《安徽省内高校2017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附件2),并将电子件于6月15日报送至学生处。

3、延期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办理

(1)、延期还款

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2)提前还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提交申请的,应于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当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1日扣收;每月(10月、11月除外)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下个月提前还款,应于下个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下个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下个月21日扣收; 10月16日-11月30日间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12月提前还款,应于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12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 12月21日扣收。,还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的毕业确认手续在6月20日前完成。

附件1、2017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附件2、安徽省内高校2017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

学生处(部)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