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档案范围
各学院在办理学生资助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包括各部门印发的有关文件,学生资助工作方案、计划、工作总结、资助工作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和学生申请表、相关证明、受理结果、认定审核、公示、资金发放、宣传等各种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二、档案分类
学生资助档案按各类资助项目分为综合类、表册类、财务类、声像类四大类。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单独建档。
三、有关要求
学生资助档案室设在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将资助档案分类整理, 按时移交至学生处。具体移交档案清单及移交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处(部)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