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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进公寓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3-23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安徽外国语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暂行办法》(见学生手册)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依据《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考评办法》(安外学【2014】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表彰项目、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

1、先进单位:2个;

2、文明楼宇:3个

(二)先进个人

1、先进工作者:7名;

2、优秀寝室长:(若干)

3、优秀层长:6名;

4、优秀楼长:3名;

5、优秀楼管员:6名。

二、评选条件

见《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考评办法》(安外学【2014】3号)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

考评工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成立考评领导组,按照《考评办法》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

1、先进集体开展自评,依评分自测表附支撑材料,填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提交事迹材料在2000字左右,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2、先进工作者依据事迹,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后产生。也可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学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直接推荐人选,推荐时须说明推荐理由并附有详实的事迹材料。评选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须填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3),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并提交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个人生活照片1张;

3、先进楼宇、优秀楼、层长、优秀楼管员由楼管中心互评互查,推荐初选名单,在征求二级学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选,确定候选人,报学生处审批。先进楼宇须填写《学生公寓先进楼宇申报表》(附件2),优秀楼、层长和优秀楼管员须填写《学生公寓优秀工作者申报表》(附件4).

4、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的候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确定候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于4月底前公示结束。

(二)表彰及奖励,根据学院实际另行通知。

四、报送要求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部),请各单位将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有关材料于4月10日前交学生处(部)(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陈孟林,电话:68589068。

附件:

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学生公寓先进楼宇申报表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4、学生公寓优秀工作者申报表

学工部(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