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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4-26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安徽外国语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暂行办法》(见学生手册)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我院积极开展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对一批奋斗在思想政治进公寓工作上得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同时激励更多师生参与进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中,经评议,决定授予国际经济学院、东方语言学院“先进单位”称号;授予1#学生公寓楼等3个公寓楼“文明楼宇”称号;授予1#B418学生公寓等40间寝室“文明寝室”称号;授予崔玉珍等7名同志“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郑建平等6名同志“优秀楼管员”称号;授予武耀华等3名同学“优秀楼长”称号;授予刘自然等6名同学“优秀楼层长”称号。

希望各二级学院及学生公寓积极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切实提高我院学子参与公寓文化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思想政治进公寓的长效机制,让更多的青年学生投入到思想政治进公寓中来。也希望全院师生,向优秀典型学习,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努力为我院思想政治进公寓工作再创佳绩。

附件:“先进单位”、“文明楼宇”、“文明寝室”、“先进工作者”、“优秀楼管员”、“优秀楼长”、“优秀楼层长”名单

学生处(部)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先进单位”、“文明楼宇”、“文明寝室”、“先进工作者”、“优秀楼管员”、“优秀楼长”、“优秀楼层长”名单

(一)先进集体

1、先进单位:2个;

国际经济学院、东方语言学院

2、文明楼宇:3个

1#、2#、17#

3、文明寝室:40个;

国经:1#B418、5#524、8#602、12#601、综合12#B323、

综合12B#401、综合12#B527、综合12#B623、17#121、

17#201、17#204、17#243、17#303;

西语:1#B306、4#223、4#226、7#617、综合12#A321、

综合12#B301、17#338、17#509;

国商:1#A101、6#314、8#408、8#422、8#410、8#412、12#504;

东语:2#623、11#619、12#110、12#208、17#603;

国旅:8#104、8#115、综合12#A531、17#635;

艺传:综合12#B125、综合12#B123、17#614

()先进个人

1、先进工作者:7名

崔玉珍、尚文艳、施芳芳、李昭煦、董晓静、曹敏、

郝驰原

2、优秀楼长:3名

武耀华、李家彬、许薇

3、优秀楼层长:6名

      刘自然、陈梓强、张宁、王越、高云、齐家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