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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0-24 】

各二级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7】9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以适当方式组织学习。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


学生处(部)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