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信息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育部教思政〔2014〕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深化学生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表彰有突出表现的辅导员,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更好地调动积极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程序
详见《安徽外国语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安外学[2018]52号)。
二、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信息部成立“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组,党总支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推荐上报大家认可的,学生爱戴的,有突出表现的辅导员。
2.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每一个学院报送不超过3人(含3人)。
3.本次全校评选5名优秀辅导员,采取差额评选,依评选得分确定名次。
4.评选得分=2018年度月平均绩效考核分(权重50%)+2018年度考核档次(权重30%)+学生处2018年度考核评分(权重20%)。
三、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上报的优秀辅导员,须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年度优秀辅导员评审表”(表格正反面打印),二级学院签署评价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学生处。
2.主要业绩以第三人称写,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发表论文情况、兴趣爱好等),工作特色,年终测评考核情况,获校级以上奖励,所带班级学生奖惩情况。
四、评选时间
1.3月20日之前,各二级学院、信息部确定推荐上报优秀辅导员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优秀辅导员评审表;
2.3月27日之前,由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在全校公示。
五、“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联系人:陶婉
联系电话:68589068
附件:安徽外国语学院年度优秀辅导员评审表
安徽外国语学院
2019年3月7日
附件:
安徽外国语学院优秀辅导员评审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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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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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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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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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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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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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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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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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间 |
年 月 |
主要业绩(800字) (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学院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处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