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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 2024 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9-14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全体学生心理普测工作,完善学生心理档案,做到对学生中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现决定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普测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全力配合,积极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休学、保留学籍学生不参与本次普测)

二、普测时间

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5日

1.老生普测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9月18日:国际商务学院、国际会计学院、国际旅游学院、国际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9月19日:英语语言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

9月20日: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2.2024级新生(含专升本)普测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9月23日:国际商务学院、国际会计学院、国际旅游学院、国际经济学院

9月24日:英语语言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

9月25日: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三、普测程序

1.老生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参与心理普测,每位学生需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完成此项测试,必须填写基础信息,按照自己真实情况逐一填写问卷并提交。

2.2024级新生(含专升本)参与全国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统一测评。具体操作流程见《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学生登录入口》(附件)

四、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心理联络员于9月18日前在系统录入本学院2024级新生信息。各二级学院心理联络员可查看和管理本学院学生个人信息和测评结果。

2.由于系统设置学生必须采用手机号码登录,请各位2024级新生辅导员于9月19日前和本学院心理联络员核实学生登录信息是否准确,如存在信息错误,由各二级学院心理联络员修改。

3.9月27日至9月30日期间,心理健康中心进行数据统计,形成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普测工作报告。

4.若在普测中遇到问题,各班级辅导员可咨询各二级学院心理联络员或学生处陈彦琦。

五、注意事项

1.按规定时间参与普测。逾期填写问卷将无法提交至测试平台。各学院可以利用班会时间统一测评,也可以让学生在课余时间自行完成,班级测试完成情况将纳入辅导员、班主任量化考核。

2.客观对待心理普测结果。目前研制的心理测试量表仍有其局限性,心理测试结果又因受诸多因素影响,心理健康测试的结果仅能作为判断心理健康问题的辅助手段和参考依据。

3.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依照心理健康工作的特殊要求,各学院心理联络员须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普测结果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附件:《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学生登录入口》

学生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