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心理健康 > 心理活动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2-18 】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做好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完善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做到对学生心理危机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经研究,决定进一步优化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本学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日报、周报、月报机制。

二、针对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实行日报制度,各二级学院需及时与学生处(心理健康中心)联系,同时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并在24小时内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记录表》(附件1),以书面形式报告。

三、各二级学院应组织班级心理委员及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需要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实行周报制度,每周填写《班级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周反馈表》(见附件2),填写后由辅导员签字上报各二级学院,一周一报,由各二级学院留存,建立危机预警数据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四、辅导员要深入学生,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关爱使者和其他学生干部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辅导员需每月向专职副书记汇报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内容主要包括:所带班级学生在最近一月内有无明显的、较为强烈的心理波动,有无较为明显的心理异常表现,是否发生可能引起剧烈心理变化的心理危机事件等。

五、各二级学院在每周反馈的基础上形成《××学院心理健康状况月反馈表》(附件3),由学院心理联络员统一汇总、存档,并于每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纸质版(需盖章)和电子版各1份),联系人:陶婉。

附件1: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记录表

附件2:班级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周反馈表

附件3:××学院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反馈表

学生处(部)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