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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期初学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2-18 】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掌握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完善学生心理档案,做到对学生中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现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期初学生心理普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全校学生(休学、保留学籍学生不参与本次普测)

二、普测时间安排

2023年2月18日-2023年2月20日

错峰时间安排:

2月18日:国际商务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国际旅游学院、东方语言学院

2月19日:国际经济学院、英语语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月20日:西方语言学院、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三、测评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全体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参加测试,可以利用班会时间统一测评,也可以让学生在课余时间自行完成,不准耽误正常考试或上课时间,逾期问卷将关闭无法测试;班级测试完成情况将纳入辅导员、班主任量化考核。

2.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参与心理普测,每位学生需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完成此项测试,必须填写基础信息,按照自己真实情况逐一填写问卷并提交。








3.普测期间其他事宜请与本学院心理联络员或学生处陶婉老师联系。

四、特别说明

1.客观对待心理普测结果。个人心理普测结果因受诸多因素影响,量表有其局限性,因此结果仅作为判断心理健康水平的参考依据。

2.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学校将对学生的测试结果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处(部)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