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师生心理健康的各项文件要求,了解学工人员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后续工作,现将2022年学工人员心理测评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全力配合。
1.心理测评时间
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9日
2.参与测评对象
全体学工人员(含辅导员、学工秘书、专职副书记、学生处全体人员)
3.测评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工人员专项心理测评工作,精心宣传组织,做到测评对象全覆盖、无遗漏,问卷于11月10日8:00失效。
(2)各位参与测评的老师用QQ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按照自己真实情况逐一填写问卷并提交。

(3)共计103道题目需全部完成提交,信息真实有效;
(4)心理测评结果不对外公布,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处,联系人:陶婉。
学生处(部)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