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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9-15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18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助学金在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

(二)申请条件按照《安徽外国语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安外院〔2025〕51号 )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助标准和指标分配

(一)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分档标准为:特别困难每生每年5000元;困难每生每年3500元;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500元。

(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三)国家助学金指标包括两部分,即普通学生指标和退役士兵学生指标。各学院普通学生指标由学校统一分配(附件1),退役士兵学生指标以实际申报人数为准,不占分配名额。

三、评审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评审办法,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二)各学院于10月28日前将《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确保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平均分配等现象的发生,要切实将下达指标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各学院要将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学生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各学院要结合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资助资金,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安徽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