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 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5〕2 号)、《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
推荐名额(人) |
国际经济学院 |
6 |
国际商务学院 |
12 |
国际会计学院 |
22 |
国际旅游学院 |
4 |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
42 |
英语语言学院 |
29 |
东方语言学院 |
6 |
西方语言学院 |
4 |
信息与数学学院 |
0 |
合计 |
125 |
三、相关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省级及学校评选认定办法,做好202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初审结果需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各二级学院于3月19日前将《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生处。
附件:
1.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3.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学生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