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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3-10 】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 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5〕2 号)、《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推荐名额(人)

国际经济学院

6

国际商务学院

12

国际会计学院

22

国际旅游学院

4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42

英语语言学院

29

东方语言学院

6

西方语言学院

4

信息与数学学院

0

合计

125

三、相关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省级及学校评选认定办法,做好202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初审结果需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各二级学院于3月19日前将《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生处。

附件:

1.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3.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学生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