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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9-02 】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依据

各学院按照《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修订)》(安外院〔2022〕119号)开展测评工作 。

二、工作程序

1.各学院应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班级应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文件要求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各学院在学校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细则。

3.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按照测评内容、标准和要求,认真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交班级测评小组评议。

4.各二级学院对班级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上报。

5.各二级学院综合测评结果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处。

三、时间安排

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9月18日前各学院完成测评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加大对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综合测评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2.各学院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测评各个环节均要保证有学生参与,确保综合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安徽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