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依据
各学院按照《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修订)》(安外院〔2022〕119号)开展测评工作 。
二、工作程序
1.各学院应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班级应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文件要求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各学院在学校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细则。
3.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按照测评内容、标准和要求,认真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交班级测评小组评议。
4.各二级学院对班级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上报。
5.各二级学院综合测评结果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处。
三、时间安排
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9月18日前各学院完成测评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加大对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综合测评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2.各学院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测评各个环节均要保证有学生参与,确保综合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安徽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