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安徽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公示和上报候选名单工作。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名单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2023年安徽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2023年安徽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023年3月13日前报学生处。
附件1: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2023年安徽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3:2023年安徽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学生处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