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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档案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2-28 】

各二级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档案是高校心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建立,做好对心理问题学生的跟踪服务,切实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预警,维护大学生心理健康和安全,更好地促进稳定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3月1日-4月10日。

二、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阶段(3月1日-3月10日)

各二级学院对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档案检查项目表》(见附件1)进行自查,完善相关材料。

2.现场检查阶段(3月15日-3月31日)

学生处组织检查小组,到各二级学院进行现场检查,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形成工作报告。

3.整改问题阶段(4月1日-4月10日)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处检查的反馈情况,查漏补缺,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档案的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2.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工作,摸清心理问题学生真实情况,加强跟踪服务,并做好有关材料归档整理工作。

3.各二级学院要通过自查工作,找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

附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档案检查项目表》

学生处(部)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