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班主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对学生价值塑造、学业指导、生涯规划和成长成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班级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6号令)、《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外国语学院兼职班主任管理办法》(安外学〔2022〕134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兼职班主任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工作
1.各二级学院做好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宣传工作,依据遵循“自愿申请、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选聘。
2.根据选聘的条件要求以及工作实际,对申请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报送《2022-2023学年兼职班主任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
二、管理与考核
1.兼职班主任实行学校与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以二级学院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定期对兼职班主任进行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要求熟练掌握工作职责。
2.兼职班主任要配合班级辅导员,每月至少与辅导员共同召开一次班会;每周深入学生宿舍一次,尤其是对殊群体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要予以关心、帮助和指导,并及时与辅导员进行沟通交流。每月要组织学生召开一次学习交流活动,了解学生的实际想法和学习疑惑,加强学生学习动力。
3.兼职班主任考核由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处和班级学生共同参与,兼职班主任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4.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依照辅导员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月考核。每月底报送《安徽外国语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月考核表》(附件2 )电子版和纸质版,开展活动相关材料纸质版在每月月底报送至学生处。
5.兼职班主任一学年内月考核不合格次数达(含)3次者,即认定为学年考核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学校不予认定班主任工作经历,取消当年职称评定资格。
三、工作要求
1.班主任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选好配强班主任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保障。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选聘工作的宣传动员,选聘优秀人员充实学生工作队伍,切实增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质量。
2.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联系人:金惠萍,联系电话:0551-68589068。
附件1: 2022-2023学年兼职班主任审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安徽外国语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月考核表
附件3:安徽外国语学院兼职班主任审批表
附件4:安徽外国语学院兼职班主任聘任协议
学生处(部)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