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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分组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5-16 】

院学字【2021】32号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分组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了保证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勤工助学工作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分组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管理组织

(1)牵头单位:学生处

(2)成员单位:党委组织部、院办公室、宣传部、图书馆、财务处、督查与评估处、团委、科研处、招就办、宣传中心、保卫处、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工会。

2.检查内容和方式

(1)检查内容

A.勤工助学学生考勤情况:是否有考勤记录,是否有代签到、补签到、提前签到等违规情况;

B.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成效:根据各部门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检查学生履职情况、工作质量情况;

C.勤工助学使用部门指导及监管情况:通过开展学生座谈或查看其他辅助材料,了解使用部门在用人过程中开展培训、指导、监管等相关情况。

(2)检查方式

采取勤工助学使用部门自查与检查组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共分为4组进行巡查,具体分组如下:

组长单位

组员单位

检查部门

党委

组织部

团委、财务处、教务处

图书馆、招就办、英语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

院办

科研处、保卫处、实训中心

党办、宣传部、宣传中心、易班(学工传媒)、学生处、国际旅游学院、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督查与评估处

图书馆、招就办、工会

院办、团委、财务处、教务处、国际经济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

学生处

宣传部、宣传中心

督查与评估处、科研处、保卫处、实验实训中心、工会、国际商务学院、东方语言学院

3.工作要求:

(1)2022年6月8日完成本学期的分组检查,检查结果于2022年6月10日10:00提交至学生处。

(2)各检查组由组长单位负责通知检查时间和集合地点,带好各部门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由学生处提供),做好记录,填写检查表(检查表见附件)。

附件:勤工助学分组检查表

学生处(部)

2022年5月16日

附件:

勤工助学工作分组检查表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内容

得分

存在的问题

考勤情况

(20分)



工作成效

(60分)



指导及监管情况(20分)



用人单位优秀经验与工作方法:

用人单位意见与建议:

组长单位(签字):

组员单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