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21】32号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分组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了保证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勤工助学工作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分组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管理组织
(1)牵头单位:学生处
(2)成员单位:党委组织部、院办公室、宣传部、图书馆、财务处、督查与评估处、团委、科研处、招就办、宣传中心、保卫处、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工会。
2.检查内容和方式
(1)检查内容
A.勤工助学学生考勤情况:是否有考勤记录,是否有代签到、补签到、提前签到等违规情况;
B.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成效:根据各部门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检查学生履职情况、工作质量情况;
C.勤工助学使用部门指导及监管情况:通过开展学生座谈或查看其他辅助材料,了解使用部门在用人过程中开展培训、指导、监管等相关情况。
(2)检查方式
采取勤工助学使用部门自查与检查组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共分为4组进行巡查,具体分组如下:
组长单位 |
组员单位 |
检查部门 |
党委 组织部 |
团委、财务处、教务处 |
图书馆、招就办、英语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 |
院办 |
科研处、保卫处、实训中心 |
党办、宣传部、宣传中心、易班(学工传媒)、学生处、国际旅游学院、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
督查与评估处 |
图书馆、招就办、工会 |
院办、团委、财务处、教务处、国际经济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 |
学生处 |
宣传部、宣传中心 |
督查与评估处、科研处、保卫处、实验实训中心、工会、国际商务学院、东方语言学院 |
3.工作要求:
(1)2022年6月8日完成本学期的分组检查,检查结果于2022年6月10日10:00提交至学生处。
(2)各检查组由组长单位负责通知检查时间和集合地点,带好各部门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由学生处提供),做好记录,填写检查表(检查表见附件)。
附件:勤工助学分组检查表
学生处(部)
2022年5月16日
附件:
勤工助学工作分组检查表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内容 |
得分 |
存在的问题 |
考勤情况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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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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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及监管情况(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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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优秀经验与工作方法: |
用人单位意见与建议: |
组长单位(签字):
组员单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