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21】61号
关于开展校园禁烟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控制和减少吸烟危害,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强化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建立健康安全向上的学习氛围,营造清新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结合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教育
1.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禁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禁烟主题班会等形式,普及吸烟的危害性、吸烟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学生的自觉行为。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2.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广播、禁烟标识等手段,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知识和全面禁烟规定的宣传。
二、检查督促
1.各二级学院设立禁烟监督组,负责本学院禁烟的监督、巡查和劝导工作。
2.全体学生要积极参与到禁烟活动中来,自觉遵守禁烟规定,非吸烟人员为了自身的健康,主动劝阻吸烟人员戒烟,共同营造无烟校园。
3.各院自查自纠的同时,学校将安排专人在全校范围内不定期开展禁烟检查,对严重违反禁烟规定且屡教不改的学生将进行取消评奖评优资格等相应处理。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积极配合活动的开展,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宣传,重视活动资料采集,及时做好宣传和报道。
学生处(部)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