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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学生工作案例征集评比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10 】


院学字【2021】58号

关于开展2021年学生工作案例征集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研究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的特点、规律、途径和方法,总结与展示学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的育人能力和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学生工作案例征集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辅导员

二、选题范围

针对学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释疑解惑和深度辅导,积极探索学生工作,反映立德树人、“以人为本”关注学生成长方面的典型案例,主要包含以下六大类别。

1.思想引领与网络文化育人(含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文化素质教育)

2.日常教育管理活动(含新生入学教育、职业生涯指导、学生公寓管理、班集体建设、资助育人、安全教育)

3.心理健康教育

4.学风建设

5.突发事件处理。

三、案例格式

学生工作案例统一采用第三人称,字数2000字左右,内容结构应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1.标题。集中反映案例的主题。

2.案例概述。简要介绍案例情况,交代清楚案例发生的环境、条件、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起因等(不超过600字)。

3.案例分析。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生工作相关理论对案例进行剖析,揭示其蕴含的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

4.解决方案。包括解决方案的理念、依据,案例处理的思路与方法、过程与效果。

5.经验与启示。对案例过程进行理性分析,分析案例处理过程的成功与失误之处,提炼出开展同类教育工作经验和工作理念,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

四、案例要求

1.主题鲜明。案例项目要紧紧围绕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主题明确、措施具体、分析深刻,紧密结合高校学生工作特点,并在学生工作实践中具有一定代表性。

2.内容翔实。案例项目应当是辅导员独立开展或合作开展的典型案例,对象可以是学生个体,也可以是学生群体,应当是日常实际工作的积累,不得抄袭,文责自负。教育的对象可以是个体学生,也可以是学生群体。

3.典型突出。案例选取要有典型意义,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典型性和时代性,注重教育者自身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困惑、理解和思考,要突出反映新形势下学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总结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选择的案例应在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以是成功的经验,也可以是失败的教训,还可以是有待探讨的工作问题。

4.文风平实。案例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条理清晰,文字流畅,语言简明,

情感真切。

五、版面格式

案例所属领域应在文章左上角加以标注(选题领域为案例内容,如标注:资助育人、突发事件处理等)。统一设为A4纸型,标题为三号字宋体加粗,作者所在学院、姓名为小四号楷体加粗,正文为仿宋小三号字体,上、下、左、右的页边距分别为2、2、3、2(单位:厘米),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

六、案例评选及报送

1.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辅导员人数较多的学院选题要全面(超过5人(含5人)的学院,要包含所有选题),各电子文档的文件名格式:“案例名称+辅导员姓名”,以院部为单位提交至学生处,联系人:陶婉,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15:00。

2.学生处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案例评选工作,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学生处(部)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