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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中秋假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9-24 】

院学字【2021】36号

转发《关于做好中秋假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将《关于做好中秋假期相关工作的通知》(院办字(20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遵照执行,并提下出如下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循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学生就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谁主管、谁审批”“谁审批、谁负责”。严禁前往国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学生出省需由所在学院辅导员和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审批,并建立详细台帐。

3.返校前各二级学院要对所有外出学生行程轨迹进行认真仔细审核,假期有省外旅居史的学生,返校时需审核其入校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学生处(部)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