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安外学[2018]42号),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
本学期需要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用工单位在2020年9月30日10:00前填报岗位申请(附件1),按流程审批通过后报送至学生处备案。各用工单位按实际工作需求聘用学生,需在10月15日10:00前填写勤工助学岗位(附件2),按流程审批通过后报送至学生处备案。
二、相关要求
(一)用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勤工助学工作,做好在岗学生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积极配合学生处做好对本单位勤工助学用工情况的检查。
(二)用工单位需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得让学生从事带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
(三)每位学生在岗位上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四)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做好此项工作的宣传组织,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申报勤工助学岗位,做好勤工助学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升资助育人成效。
(五)各用工单位须在每月5号之前报送考勤和工资数据,学生处统计勤工助学工资,并由财务部门及时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
(六)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附件:1.安徽外国语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临时)岗位设置申请表
2.安徽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报名表
学生处(部)
2020年9月2日
附件1:
安徽外国语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临时)岗位设置申请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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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岗位(数) |
固定(临时)岗位 个 |
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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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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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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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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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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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意见 |
同意在该部门设置 个固定(临时)勤工助学岗位。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资助工作 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
同意在该部门设置 个固定(临时)勤工助学岗位。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安徽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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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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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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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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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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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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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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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定的困难等级 |
特殊困难 □;困难 □;一般困难 □ |
已享受的 校内 资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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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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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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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承诺 |
本人保证认真遵守学校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合理安排,做好本职工作,直到用工结束,不得无故请假或旷工。 申请人签名: |
辅导员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二级 学院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设岗 部门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设岗部门留存,一份由学生处留存;
2.同一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以免一人多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