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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20】36号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9-02 】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安外学[2018]42号),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

本学期需要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用工单位在2020年9月30日10:00前填报岗位申请(附件1),按流程审批通过后报送至学生处备案。各用工单位按实际工作需求聘用学生,需在10月15日10:00前填写勤工助学岗位(附件2),按流程审批通过后报送至学生处备案。

二、相关要求

(一)用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勤工助学工作,做好在岗学生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积极配合学生处做好对本单位勤工助学用工情况的检查。

(二)用工单位需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得让学生从事带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

(三)每位学生在岗位上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四)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做好此项工作的宣传组织,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申报勤工助学岗位,做好勤工助学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升资助育人成效。

(五)各用工单位须在每月5号之前报送考勤和工资数据,学生处统计勤工助学工资,并由财务部门及时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

(六)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附件:1.安徽外国语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临时)岗位设置申请表

          2.安徽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报名表

学生处(部)

2020年9月2日

附件1:

安徽外国语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临时岗位设置申请表

单 位


申请岗位(数)

固定(临时)岗位 个

指导老师


办公电话


手 机


申请理由


岗位要求


申请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意见

同意在该部门设置 个固定(临时)勤工助学岗位。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人事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资助工作

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同意在该部门设置 个固定(临时)勤工助学岗位。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安徽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学院


专业班级


学号


电话


申请理由


学校认定的困难等级

特殊困难 □;困难 □;一般困难 □

已享受的

校内

资助情况


申报部门


空余时间


上岗承诺

本人保证认真遵守学校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合理安排,做好本职工作,直到用工结束,不得无故请假或旷工。 申请人签名:

辅导员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二级

学院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设岗

部门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设岗部门留存,一份由学生处留存;

      2.同一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以免一人多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