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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20】25号

关于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5-11 】

各二级学院、信息技术教学与研究部:

为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和“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要求,我校拟聘任部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担任我校2020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1.聘任对象:目前在校的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不限获奖年度),每学院2-3人。

2.学院动员:各学院部要深入动员,做好选拔推荐工作。推荐名单以院部为单位汇总后,将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于515前发送至邮箱344647367@qq.com。

一、宣传工作形式及重点

各学院要主动联系本院推荐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要充分调动其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为家乡的学弟学妹、身边的同学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要因地制宜,根据学生的性格特点,结合本学院和宣传大使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家乡、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向身边的应届高考考生宣传资助政策;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学校将把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实抓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这一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学生走“受助-自助-助人”的人生道路。

坚持安全第一,提高安全保护意识。学生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应加强个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身安全。各学院要与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学生的活动情况,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在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结束后,各院部于10月15日前将整体活动总结发送至邮箱344647367@qq.com。

附件:XX学院2020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汇总表

学生处(部)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