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信息部: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育人成效,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现将我校选报先进事迹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报名额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国奖各院部推荐1名,励志奖各院部推荐2名)。
二、事迹材料要求
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和个人事迹(正文)两个部分。
(一)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
(二)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中心思想。内容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限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最后请注明撰写者姓名和单位。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院部于12月28日前将选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电子邮箱:344647367@qq.com。
学 生 处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