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招录实施细则(试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皖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信息技术教学与研究部:
根据省应急厅、省教育厅等8厅局的通知要求,现将《关于印发《安徽省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实施细则(试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皖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应急【2019】151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实施细则(试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皖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学生处
201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