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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厅关于加强在校学生求职(兼职)期间防骗防伤害教育工作的预警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5-05 】

各二级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在校学生求职(兼职)期间防骗防伤害教育工作的预警通知》(皖教秘思政【2014】2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立即开展警示教育。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在校学生求职(兼职)期间防骗防伤害教育工作的预警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