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楼管中心:
随着秋冬季节来临,天气干燥,气温下降,是易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季节。为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消除学生公寓安全隐患,营造和谐稳定校园,现就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教育与宣传,提高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各二级学院、楼管中心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宣传、配合、维护,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学生公寓安全检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大对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和排除隐患各种措施的力度,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六个严禁”(1、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2、严禁在宿舍及楼道等处私拉电线;3、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私设小卖部;4、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充电器、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5、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6、严禁损坏宿舍楼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要求,以及《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见《学生手册》),认真、细致、全面的检查学生宿舍安全用电和火险隐患,保持楼道、楼梯安全通道畅通,特别是空调使用,对宿舍采取有效地控制违规用电的现象。各二级学院要督促辅导员利用班会进行宣传,指导学生掌握安全防范知识,进公寓检查、整改;发动学生干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增强学生遵纪自觉性;楼管中心督促楼管员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履职,检查等办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巡检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加大落实学校每年与各单位签定安全“包保制”预测预防工作,各二级学院、班级、宿舍指定专门日常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做好公寓安全工作信息收集,及时准确通报信息,及时处置,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大学生的住宿、用水、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于2014年11月14日前,将采取的措施,指定的院、班级、宿舍责任人名单上报学生处。
学生处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