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及受助后的学习生活情况,完善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资助和精神帮扶,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工作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行政秘书、辅导员等为成员,具体负责本院经济困难学生的回访工作。
二、回访对象
2013—2014学年受各类资助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全日制非应届本专科生。重点回访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认定有疑问的学生、贫困地区学生或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特殊群体学生(单亲家庭、孤残家庭、学业困难、心理问题等学生)、家庭发生重大突发变故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等。
三、回访内容
(一)学生家长对国家、学校资助政策的了解情况;
(二)学生家长对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做法和学生受资助情况的了解;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生活状况,地方政府对该家庭的帮扶情况;
(四)当前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四、回访形式
(一)受助学生座谈会
参与座谈的受助学生数不少于本院受助学生总数的4%,座谈面要广,既要有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班级困难学生参与,又要有受到国家、社会、学校各类资助(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参与。
(二)受助学生家长回访
电话或信函回访学生数不少于本院受助学生总数的4%。
(三)受助学生家长实地访谈
实地回访每学院不少于3名特别困难学生家庭。各学院可以结合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对受助学生进行调查回访;可以到受助学生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对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实,同时在家访中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上门资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集中回访与分散回访相结合的方式。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实施回访(11月11日—12月20日):各学院可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前召开座谈会,在学期结束前完成电话回访,利用暑假时间开展实地回访;
(二)撰写回访总结(12月21日—12月28日):各学院要对回访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于12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报送材料目录如下(纸质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
1、回访总结;
2、安徽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情况一览表。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安排。回访工作有利于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强大合力,是检验资助的公平性、公正性的有效途径,是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回访计划,精心设计实地回访路线,注意回访中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二)严肃纪律。各学院在组织回访中要做到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杜绝接受家长宴请、接受家长以任何形式给予的实物或委托家长办事、向家长做不利于学生成长的任何承诺等。
(三)务求实效。各学院要本着资助育人的宗旨,将回访工作与学生资助、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诚信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并利用此次回访之际,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紧密联系,共同营造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吴福寿
联系电话:0551-68589068
电子邮箱:wfs2010@126.com
附件:安徽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情况一览表
学生处 (部)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