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总结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经验,树立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先进典型,调动二级学院及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上台阶,现定于2015年11月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落实到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人员配备合理,政策水平高,爱岗敬业,热情服务;
(3)积极配合学生资助中心,根据本部门特点有计划、有创新地开展资助工作;
(4)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5)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奖助学金评审、助学贷款或勤工助学等专项工作上成效较好,无学生投诉;
(6)资助材料完整规范,无差错。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先进资助联络员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勤奋敬业;
(2)主动学习有关学生资助的政策法规,熟悉资助工作流程,积极参加资助工作业务培训,自觉提高业务素质;
(3)积极配合学生资助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无责任事故发生。
先进辅导员(资助)评选条件
(1)热爱资助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深受学生欢迎;
(2)能够按时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在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面评定申报、数据录入、材料上报、政策解答等方面准确、及时、公正、公平、公开;无学生投诉;
(3)积极主动开展资助工作的调查研究活动,对受助学生进行有益的自强、诚信和感恩教育。
三、评选要求和办法
1、拟评选资助工作先进集体1个、先进资助联络员2名,资助工作先进个人4名。各二级学院不限制申报名额。
2、申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资助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和《安徽外国语学院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见附件)报学生处审核,并请附佐证材料。
3、各二级学院于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344647367@qq.com。
附件1:安徽外国语学院资助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
附件2:安徽外国语学院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
学生处(部)
2015年11月16日
安徽外国语学院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二级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 |
学院资助工作主要成绩 |
(可另附纸) ( 二级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安徽外国语学院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
|
性别 |
|
部门 |
|
政治面貌 |
|
职务 |
|
从事资助工作年限 |
|
资助工作主要成绩 |
(可另附纸) 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