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6】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活动,并填写活动统计表,于6月20日之前报送至学生处。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部)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