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9月18日起启动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组织辅导员,特别是新任辅导员认真学习《实施细则》,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确保公平、公正。
二、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名单、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经公示后于9月24日前报至学生处。
三、需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于10月9日前持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提供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同时对低保、重病、单亲、孤儿、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财产损失等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四、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收集。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