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表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5-28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安徽外国语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暂行办法》(见学生手册)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我院积极开展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对一批奋斗在思想政治进公寓工作上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同时激励更多师生参与进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中,经评议,决定授予国际经济学院“先进单位”称号;授予2#学生公寓等3个寝室“文明楼宇”称号;授予1#B203学生公寓等42间寝室“优秀寝室”称号;授予朱悦等6名同志“先进个人”称号;授予王素平等6名同志“优秀楼管员”称号;授予朱志荣等42名同学“优秀寝室长”称号;授予高夏晖等8名同学“优秀楼长”称号;授予刘娜娜等8名同学“优秀楼层长”称号。

希望各二级学院及学生公寓积极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切实提高我院学子参与公寓文化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思想政治进公寓的长效机制,让更多的青年学生投入到思想政治进公寓中来。也希望全院师生,向优秀典型学习,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努力为我院思想政治进公寓工作再创佳绩。

附件:“先进单位”、“文明楼宇”、“优秀寝室”、“先进个人”、“优秀楼管员”、“优秀寝室长”、“优秀楼长”、“优秀楼层长”名单

学生处(部)

2015年5月28日

附件:

“先进单位”、“文明楼宇”、“优秀寝室”、“先进个人”、“优秀楼管员”、“优秀寝室长”、“优秀楼长”、“优秀楼层长”名单

1、先进单位

国际经济学院

2、先进楼宇

2#学生公寓、8#学生公寓、综合12#学生公寓

3、优秀寝室

1#B203、1#A309、1#A312、1#A316、2#103、2#308、2#403、2#408、2#514、2#604、4#115、4#220、4#623、5#410、5#416、5#613、6#113、6#320、6#421、6#521、7#413、7#416、7#511、7#626、8#119、8#211、8#316、8#518、10#115、10#301、10#405、11#225、11#422、11#505、12#209、12#612、综合12#A104、综合12#A310、综合12#A419、25#318、25#419、25#515

4、先进个人

朱 悦、陈 蕾、邵 敏、王 欢、熊 莉、王召弟

5、优秀楼管员

王素平、倪 花、许鸿兵、张素芳、杨自琴、许家言

6、优秀寝室长

朱志荣、喻昌国、邹浩强、秦 坤、陈安宁、朱先林、罗 霜、武 玭、李倩雯、姚腊春、钱天玉、张雪妮、张 麟、刘蒙蒙、李 丹、郭秀娟、卢智豪、雷 胜、温玉龙、杨英藩、黄 山、付道杨、徐厚鸣、雷 山、胡雪琴、李 韩、刘 丽、谢倩怡、向 兰、蒋梦婷、张静静、张欣怡、姚尚桃、陶香香、张梅子、张 燕、韩 玲、吴亚如、王雪春、高 鑫、薛兆升、汪强祥

7、优秀楼长

高夏晖、陈发红、姚 馨、付道杨、王晚秋、陈利苹、刘 蕾、汪 浩

8、优秀楼层长

朱志荣、刘娜娜、王 训、刘 超、张 宁、朱亚梅、汪良芬、雍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