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和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期社会实践
今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以“我的中国梦”、“学雷锋”为主题,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动员、组织11级、12级学生利用暑期深入各行各业、社区、农村一线,参与式的观察和志愿者服务式的体验社会、感悟由千万个“中国梦”组成的民族梦、时代梦,感受践行雷锋精神,讴歌采撷征集我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各行各业的辉煌成就,大学生创新创业,矢志奋斗的事迹人物风采,以真实可信的记实调查报告、摄影图文、微电影创作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在实践中了解社会,丰富阅历,历练荣辱,增长才干。
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利用班会进行宣传和动员,引导学生积极投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同时教育学生不要轻信聚集式的宣讲岗位(个人或所谓的人力资源机构),防止传销、陷阱等欺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凡参加社会实践学生需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见附件1),每位学生在表中填写活动内
容、收获和体会,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表交至辅导员处,审阅、修改后统一上报至学生处,如有作品也一同上报,并填写作品统计表(见附件4)
二、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及安徽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备工作,向在校生发放《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请辅导员督促学生在暑期内完成所有相关手续,2013年9月10日前收回表格,请各二级学院积极配合,做好安排。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发放对象如下:
(一)上年度已被认定为困难的且当年家庭经济状况无明显变化的学生。
(二)因种种原因上年度未提出申请 ,且家庭经济状况经核查确实很困难的学生。
(三)发放人数为班级总人数的20%左右(具体名额届时以教育厅文件为准)。
另请随表附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户口本复印件、孤残证明、低保证,病历等,支撑材料暑期内一并办理;其中上年度已被认定的困难且家庭经济情况并未好转的学生只需提供《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表》
附件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4:《作品统计表》
学生处(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