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学生生活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在征求相关院系意见的基础上,现决定部分学生公寓楼的学生寝室进行调整搬迁,具体的楼号、楼层和寝室见附件,此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要求学生放假时将贵重物品带走,行李和生活用品打包集中存放在本楼相应年级同学和本班同学的寝室内,不得提前占用大三学生寝室,开学按调整后房号入住;
二、各二级学院年级辅导员做好搬迁同学物品存放对应方案,做好存放寝室和搬迁寝室同学的工作,认真组织搬迁;
三、凡搬迁的同学将原寝室的固定资产和房门钥匙与楼管员交接清楚,损坏公物和丢失钥匙,要自觉赔偿;
四、要求辅导员到现场指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学生搬迁的过程中,注意财产和人身的安全,确保搬迁工作顺
五、利完成;
六、各二级学院要统一思想,精心布置,务必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并根据本单位期末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地落实好学生寝室调整搬迁工作;
七、凡涉及调整的寝室,要在6月25日之前搬迁完毕,如遇特殊情况,请与楼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3866154847。
特此通知。
附件:4#、6#、7#公寓楼部分寝室调整方案
学生处(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