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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公寓楼周围环境卫生区划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11-25 】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学生公寓楼周围环境卫生工作,教育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提倡校园美丽靠大家,现将学生公寓楼周围环境卫生区划分以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区域划分

东方语言学院:1#;

西方语言学院:2#、3#;

国际旅游学院:4#、9#、12#;

国际商务学院:10#、11#、25#;

国际经济学院:5#、6#、7#、8#

二、要求

1、保洁区域为每幢楼周围至绿化带,延伸至各路边为止;

2、每月底或月初清理一次,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员、辅导员现场检查,平时注意维护;

3、清扫绿化带白色垃圾及杂物时,注意碎瓶渣,以防扎伤;

4、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禁止从楼上、窗户、阳台等处向下抛弃废物。发现不良行为,以违纪处理,并缴纳卫生清理费。

学生处(部)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