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为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培养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依据《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考评办法》(安外学【2014】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大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通过开展文明寝室评比,加强学生宿舍平安、和谐、健康、文明建设,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增强集体凝聚力,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形成。
二、评比条件
(一)文明卫生
1、寝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
2、寝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能切实做好各类疾病的预防工作;
3、寝室内布置舒适温馨,美观大方,学习文化气息浓;
4、寝室值日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在卫生检查中成绩优良。
(二)安全稳定
1、寝室成员无晚归及夜不归宿现象,无违规滞留外来人员现象;
2、寝室成员行为举止文明,无大声喧哗吵闹、吸烟、喝酒、赌博等行为;
3、寝室成员无使用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违禁电器、私拉电线、乱设插头等违规用电现象,无使用酒精炉和蜡烛现象;
4、寝室成员诚实守信,无内盗现象,无私自调换或另加门锁、钥匙现象,无私自调换床位现象。
(三)学习氛围
1、能积极参加和开展健康、高雅的寝室文化活动;
2、寝室成员能互相督促,按时参加早、晚自习,按时上课;
3、能按照自主学习要求,认真开展有效的自主学习;
4、制定目标明确、操作性强、互帮互助的成人成才计划,形成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精神风貌
1、寝室成员团结互助、积极上进,能及时交流反馈室友的思想动态;
2、寝室成员无聚众起哄、闹事等有损校园稳定和大学生形象的现象;
3、寝室内无观看不健康影视作品、浏览色情网站和有害信息、沉溺于网络游戏等现象;
4、寝室成员无从窗户阳台向下抛垃圾杂物,无将垃圾丢在楼道的现象。
5、积极参加学雷锋做好事等各类公益服务,支持配合公寓管理工作。
(五)寝室有下列情况之一,每项可加0.5分:
1、寝室内有成员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
2、寝室内成员积极参加各类考级考证,类别多样,成绩突出,外语、计算机等考试通过率高;
3、寝室内成员积极参与寝室文化建设活动占98%;
4、寝室内成员积极参加社区文化建设、义工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5、寝室成员积极要求进步,有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
6、寝室成员积极配合公寓楼管员、保洁员做好公寓管理工作,有同学担任各级干部和楼长、层长,工作认真负责,受到好评。
(六)寝室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为文明寝室:
1、寝室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受到学校或有关部门处分或处理的;
2、寝室发生失盗,并被保卫部门确认为内盗的;
3、寝室一学年三次以上(含三次)公寓卫生检查为不合格的;
4、寝室成员学风较差,学期考试有不及格现象;
5、寝室发生不安全和影响校园稳定的现象;
6、寝室完成社区、公寓楼劳动的学生数少于75%。
三、评选程序
1、根据楼管中心联合大学生自律协会依据评选标准对全院学生寝室进行的日常评核检查,并结合辅导员集中检查信息汇总情况,初评出“文明寝室”。
2、初评寝室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文明寝室申报表》,并参照“文明寝室”评比条件进行自评。
3、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报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对本院申报寝室进行评核,确定“文明寝室”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4、各二级学院将初评结果及材料(纸质版)报学工部(处),由学工部(处)组织评选,确定“文明寝室”,进行表彰并颁发标牌。
四、上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4月10日之前。
附件:《安徽外国语学院文明寝室申报表》
学生处(部)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