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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06 】

各二级学院:

为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培养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特开展大学生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大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通过开展文明寝室评比,加强学生宿舍平安、和谐、健康、文明建设,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增强集体凝聚力,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形成。

二、评比条件

(一)文明卫生

1、寝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

2、寝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能切实做好各类疾病的预防工作;

3、寝室内布置舒适温馨,美观大方,学习文化气息浓;

4、寝室值日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在卫生检查中成绩优良。

(二)安全稳定

1、寝室成员无晚归及夜不归宿现象,无违规滞留外来人员现象;

2、寝室成员行为举止文明,无大声喧哗吵闹、吸烟、喝酒、赌博等行为;

3、寝室成员无使用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违禁电器、私拉电线、乱设插头等违规用电现象,无使用酒精炉和蜡烛现象;

4、寝室成员诚实守信,无内盗现象,无私自调换或另加门锁、钥匙现象,无私自调换床位现象。

(三)学习氛围

1、能积极参加和开展健康、高雅的寝室文化活动;

2、寝室成员能互相督促,按时参加早、晚自习,按时上课;

3、能按照自主学习要求,认真开展有效的自主学习;

4、制定目标明确、操作性强、互帮互助的成人成才计划,形成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精神风貌

1、寝室成员团结互助、积极上进,能及时交流反馈室友的思想动态;

2、寝室成员无聚众起哄、闹事等有损校园稳定和大学生形象的现象;

3、寝室内无观看不健康影视作品、浏览色情网站和有害信息、沉溺于网络游戏等现象;

4、寝室成员无从窗户阳台向下抛垃圾杂物,无将垃圾丢在楼道的现象。

5、积极参加学雷锋做好事等各类公益服务,支持配合公寓管理工作。

(五)寝室有下列情况之一,每项可加0.5分:

1、寝室内有成员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

2、寝室内成员积极参加各类考级考证,类别多样,成绩突出,外语、计算机等考试通过率高;

3、寝室内成员积极参与寝室文化建设活动占98%;

4、寝室内成员积极参加社区文化建设、义工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5、寝室成员积极要求进步,有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

6、寝室成员积极配合公寓楼管员、保洁员做好公寓管理工作,有同学担任各级干部和楼长、层长,工作认真负责,受到好评。

(六)寝室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为文明寝室:

1、寝室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受到学校或有关部门处分或处理的;

2、寝室发生失盗,并被保卫部门确认为内盗的;

3、寝室一学年三次以上(含三次)公寓卫生检查为不合格的;

4、寝室成员学风较差,学期考试有不及格现象;

5、寝室发生不安全和影响校园稳定的现象;

6、寝室完成社区、公寓楼劳动的学生数少于75%。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参照“文明寝室”评比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者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文明寝室申报表》。

2、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报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对本院申报寝室进行初评,确定初评名单。(初评的最终“文明寝室”数量为:本学院总人数的1%)

3、各二级学院将初评结果绘制成表格(见附件1),连同材料(纸质版)报学工部(处),由学工部(处)组织评选,确定“文明寝室”,进行公示、表彰。

纸质版材料包括:《安徽外国语学院文明寝室申报表》、支撑材料、寝室图片及说明性文字等。

四、上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30日之前。

附件1:《文明寝室初评结果汇总表》

附件2:《安徽外国语学院文明寝室申报表》

学生处(部)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