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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6-03 】

各院、部、处、室:

现将《安徽外国语学院2012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毕业生离校流程图

2、毕业生档案事项

3、毕业生档案袋封面目录

4、毕业生离校程序单

5、大学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暂行办法

安徽外国语学院2012届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2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有序、和谐、顺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做好思想工作

有关部门同志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做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毕业生必须遵守校规校纪。组织毕业生开好一次班会,过好一次党团组织生活,开好一次毕业典礼会,做到文明离校。引导毕业生中的党员和学生干部在离校的过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为母校、为自己留下美好记忆和印象,展现大学生精神风采。

二、安全离校,营造和谐校园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教育毕业生在离校过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禁止燃烧废弃物、损坏公物、酗酒滋事、乱涂乱画,做好防火、防盗、防病、防溺水等事故工作。提醒毕业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和各种证件。引导毕业生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文明和谐离校。

三、热情服务,力争圆满顺利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热情的为毕业生做好一站式服务工作,在细致繁杂的工作中做到便捷、微笑服务,教育毕业生与师生员工热情道别,共建文明校风,力争圆满完成毕业生离校工作。

四、明确任务,优化办事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工作

1、通知顶岗实习毕业生按时返校,做好毕业生思想、安全、文明离校教育;

2、发放离校程序单、报到证;

3、引导学生有序结清各项费用(含需理赔事项);

4、依据离校程序单,审核发放毕业证书,并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跟踪及毕业证发放登记工作(招就办);

5、毕业生档案整理(见附件2);

6、组织毕业生打扫所在教室、寝室卫生,办理好相关交接验收手续(楼管中心);

7、按规定转移党、团组织关系,及整理党员材料(含入党积极分子);

8、有条件的单位结合建校10周年举办毕业典礼。

(二)就业办公室工作

传递毕业生就业信息,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发放毕业生就业信息跟踪及毕业证登记表。

(三)教务处工作

做好毕业生学籍、毕业证分发管理工作。

(四)图书馆工作

做好毕业生归还在校期间所借图书工作。

(五)财务处工作

办理代收代支各项费用结算、归还饭卡及余额退还工作。

(六)总务处工作

做好毕业生在校期间伙食、开水和洗澡等日常生活的供应,结清水电费。

(七)保卫处工作

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维持各项工作秩序,办理户口迁移等工作。

(八)党群办工作

按规定转移党组织关系及党员材料。

(九)学工部(处)工作

1、指导毕业生档案整理,检查验收档案各类材料和转递工作(欠费学生档案不予转递);

2、配合财务处做好助学贷款清欠工作,确认偿还学生名单,及时通知二级学院;

3、督查公寓楼管中心,清查理赔固定资产,交还宿舍钥匙(现场验证),交接验收各寝室;

4、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

(十)团委工作

利用广播站、宣传栏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宣传工作,制作横幅、插布彩旗,营造热烈欢送毕业生的氛围。交还开展各项活动所借的公款公物。办理团组织关系。

(十一)院办公室工作

协调检查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保障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

五、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地点

(一)时间

1、国际商学院:7月1日、2日

2、国际经济学院:7月2日、3日

3、国际旅游学院:7月3日、4日

4、西方语言学院:7月4日、5日

5、东方语言学院:7月5日、6日

(二)地点:见流程图(附件1)

附件1:

2012届毕业生离校流程图

安徽外国语学院学工部(处)2012年制

附件2:

2012届毕业生档案材料有关事项

一、档案内容

1、高中档案

2、学生登记表(1份)

3、军训考核表

4、体检表

5、学籍登记表(1份)

6、毕业生登记表

7、报到证副联

8、奖惩文件

9、党、团组织材料

10、档案袋封页

二、转递有关事项要求(以下内容填写清楚)

1、邮编

2、详细地址:***省***市***县、镇

3、收件单位、姓名,(专升本学生档案寄出地址需注明录取学校地址、邮编、学校、院、系、专业)。

三、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处与二级学院交接档案时间为6月25日。联系电话:

附件3:

毕业生档案袋封面目录

姓名:

目录

份数

名 称

份数

高中档案

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登记表

报到证副联

军训考核表

奖惩文件

体检表

学籍登记表

党团材料

装档人签名: 封档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安徽外国语学院毕业生离校程序单

院别: 班级: 姓名:

1、各二级学院:(1)领取该程序单;(2)领取报到证(3)党团组织关系

负责人:

盖 章:

2、财务处:补、退费

负责人:

盖 章:

3、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

负责人:

盖 章

4、图书馆:归还在校期间所借图书。

负责人:

盖 章

5、总务处:清查水电费

负责人:

盖 章

6、学生:清查理赔固定资产、回收钥匙、寝室验收。

各楼管员 学生处:

签名: 盖 章

7、各二级学院:领取证书

负责人:

盖 章:

附件5:

大学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暂行办法

(2012年5月18日)

大学生党员毕业派遣单位工作或工作不固定及某些原因不能相对固定居住的情况下,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参照以下办法办理。

1、大学生党员所取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上级单位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大学生党员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统一,可以接受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3、大学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可以与大学生父母所在地党组织沟通好,对方同意转移至所在地党组织。

4、学校党委开具大学生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必须转至大学生父母所在地党组织的上级党委,需县级以上党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单位办理转入,再逐级转入具体党支部。

5、大学生父母所在地党组织不接收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至大学生居住地、户口地或人才中心党组织。

中共安徽外国语学院委员会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