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为了搞好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优化学生生活环境,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使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制定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宿舍卫生要求
1、坚持宿舍卫生每日轮流打扫制度,保持地面、桌面、墙壁清洁。
2、宿舍设施(如:水、电、门、窗等)不得人为破坏,需完好无损。
3、门窗、玻璃镜面洁净,家具、灯具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4、桌面上不摆放剩菜剩饭,书籍、文具等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桌凳要干净、摆放整齐,床位无私自挪动。
6、卧具叠放整齐,勤洗衣服,室内不堆放脏衣服及鞋袜。
7、阳台保持清洁,不乱摆放杂物。
8、墙角、天花板、阳台无蜘蛛网。
9、地面无烟头、污渍,门窗、墙面不乱写、乱涂、乱画、乱贴外卖广告等。
10、室内垃圾及时带走,投放到指定地方,不在楼道堆放垃圾。
11、卫生间地面、马桶、洗脸池无积水、无污垢、无异味,保持牙具、脸盆、桶、厕所刷、拖把等生活用品干净卫生、陈放整齐、无异味,保持卫生间的洁净。
1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脏物,不从门窗向外倾倒脏物污水。
13、禁止使用违禁电器或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二、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宿舍卫生管理工作。
2、全校性的宿舍卫生检查,由学生处牵头组织,校团委、保卫处及二级学院等单位参加。
3、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处每周对所有学生宿舍检查1次;辅导员每月分组检查学生宿舍1次;学生处工作人员每周检查学生宿舍不少于1次;二级学院学工领导每周检查学生宿舍不少于1次;辅导员每月进学生宿舍不少于12次,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检查都要按学生宿舍卫生要求进行评定,并认真做好记录。
4、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多种办法,组织、督促本学院学生按时打扫宿舍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并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
三、宿舍卫生检查标准
1、每次宿舍检查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评定。
2、完全达到宿舍卫生要求者为优秀;基本达到宿舍卫生者为良好;其中一条达不到宿舍卫生要求者可被评为一般;两条以上达不到宿舍卫生要求者为差。
四、奖励与处罚
1、每月检查,连续四次达到卫生优秀的宿舍,予以表扬;全年五个月以上被予以卫生表扬的宿舍,方有资格参加文明宿舍的评比。
2、对第一次检查卫生差的宿舍,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检查卫生差的宿舍,在该公寓楼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检查卫生差的宿舍,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第四次检查卫生仍差的宿舍,取消该舍全体成员的评奖评优资格。对有意长期不改变宿舍卫生面貌又态度极差者,要视情节给予校纪处分。
五、此办法从二0一八年十一月份开始执行。
附件:学生公寓卫生、安全检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