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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2-07 】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公共场所,是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的第二课堂,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纪校规校风的重要窗口。为使第二课堂场所的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成为有朝气有活力的学生之家,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高,特制定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一、住宿管理

1.学生寝室由学生处楼管中心和总务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学生凭缴费凭证到已经分定的公寓楼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住宿信息登记表》,领取住宿证和房间钥匙,验收各自寝室的固定资产,发现问题及时与楼管员联系;

3.学校因工作需要调整学生宿舍,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搬迁,不得无故拖延;

4.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个别调整,由本人申请,辅导员签字,二级学院盖章,报楼管中心,经学生处审核后,经同意者方可办理调整手续,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床位;

5.毕业班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楼管员办理资产清查、退房手续,如损坏公物按价赔偿,文明离开公寓;

6.学生因休学、退学、转学、出国、参军等原因离开公寓,应持相关文件与楼管员办理资产清查、退房手续,如损坏公物按价赔偿,方可离开公寓;

7.学生原则上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签字,学校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同意不准随意搬出,否则后果自负,并按校纪校规给予处分;

8.学生因特殊情况晚归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或住宿证)在楼管员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彻夜不归者,由所在班级、二级学院批评教育,情况严重者按校纪校规给予处分;

9.寒、暑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一律离校,不得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住宿,必须由本人或单位出具证明,经学校批准,由学生处楼管中心和总务处统一安排,方可入住;

二、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

10.公寓各楼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楼管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11.学生凭学生证或住宿证出入公寓楼,自觉遵守公寓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

12.学生住宿一经分定,必须按指定房间、床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

13.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经楼管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来访人员必须在当天晚上九点半之前离开;

14.学生公寓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嬉闹等娱乐活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休息,不得损坏公共设施,不得攀爬阳台、撞坏门窗;

15.严禁留宿外人,严禁异性进入公寓;

16.严禁商贩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公寓;

17.严禁在公寓内经商或未经容许散发宣传广告;

18.严禁乱拉电线,私装灯头和插头,电路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向楼管员报告,由电工处理,严禁学生私自拆修;

19.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热得快、电热取暖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禁电器,一旦发现将其没收,还将处以50元以上罚款,并按校纪校规给予处分;

20.严禁使用明火,如吸烟、点蜡烛、使用煤油炉、焚烧废纸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等;

21.严禁私自挪动床、柜等物品;

22.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或损坏楼内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违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按价赔偿。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楼管员和保卫处报警,电话:火警119,校保卫处:68589110;

23.大件物品带出公寓,应主动接受楼管员的询问和检查,并办理登记手续;

24.学生应妥善保管自己房间钥匙,不准将钥匙转借他人,丢失钥匙和门锁损坏,及时报楼管员,统一处理,不得私自配钥匙和更换门锁,离校时交回钥匙,违者处以50元罚款;

25.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电脑、银行卡、现金等贵重物品,假期离校必须将贵重物品带走,不得随意放置,发现失窃后要保护好现场,对可疑人员要及时盘问,并向楼管员和保卫处报告;

26.学生离开宿舍要随时关好门窗,关好电源、水源;

27.楼内走廊、大厅和过道禁止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和堆放杂物,大厅墙壁禁止张贴海报、广告、禁止饲养宠物等;

28、学生要自觉服从楼管员管理,配合学校进行的各种制度检查,不得无理拒绝。

三、本办法有学生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安徽外国语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