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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8-15 】

本着因材施教、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转专业工作,维护学生权益和教育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学生转专业条款基础上,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学校允许学生转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在招生时有明确专业限制的;

2、培养层次、招生类别不同的;

3、在校期间已办理转专业的;

4、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学生不能达到的;

5、应作退学处理的。

二、流程

1、新生入学一周内,老生每学期开学初一周内,转专业学生填报《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中与转专业相关栏目,家长、转出学院、转入学院、教务处和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予以转专业。申请表交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处存档,转专业学生本人留存一份。

2、学生持同意其转专业的审批表,在开学初的2周之内凭审批表到新专业报到注册。

三、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依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和获得学位。

3、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按《安徽外国语学院本科课程学分替换管理办法》执行,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高于转入专业、或相同的,成绩合格者可以替换;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的,应补修;其余的成绩合格课程可以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作为选修课学分保留。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在未接到同意其转专业的申请(审批)表前,均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2、转专业后,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3、凡补修的课程应履行相应手续。

4、学生按原专业领取的教材已经使用的不予退换,新教材随转入专业配发或调换。

六、本办法自2017年9月起实施,解释权归属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