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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外国语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暂行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8-15 】

根据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和院系要充分认识新生复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新生资格审查工作,加强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严密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查验,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将复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程序

(一)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工作由各二级教学学院负责完成。

1、所有报到新生必须为新生本人,任何人不得代报;

2、新生报到时须持有我校录取通知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专升本新生还须持有专科毕业证书),三者缺一不可。

3、各学院务必认真核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上的姓名、号码与招生办提供的《新生名册》上相关信息是否一致。特别注意核对新生准考证、身份证、档案上的照片与学生本人是否一致。对初审中发现考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档案照片材料不全或者考生号、姓名、照片等重要信息有疑点的,应及时上报校招生办,招生办必须严格按规程迅速复核、查实。

(二)复查

复查工作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由招生办牵头,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和相关教学院部参与共同完成。

1、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2、任务分解

(1)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学生处将安排全体新生进行电子照片采集,相关班级辅导员在接到通知时应及时将本班级新生带到指定地点进行电子照片采集,不能遗漏一人,对未能按时参加电子照片采集的新生要重点审核,并另行安排时间采集电子照片。

(2)新生电子照片采集完成后,招生办将安排专人将采集的电子照片和其电子档案中的电子照片进行比对,审查新生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对于“专升本”入学新生还须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其专科毕业证书是否是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3)学生处负责新生身体健康体检工作和新生心理健康测试评价工作。

(4)相关学院负责艺术类专业新生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承担复查任务的相关单位,在复查工作开始前要拿出工作方案,复查结果统一报招生办汇总,由招生办统一形成复查报告和处理结果并报校务会通过。

三、特殊问题处理

(一)录取通知书遗失的,一般不再补发。此类新生报到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能证明其确为新生本人的书面材料(一般应为贴有本人照片、并经其原毕业学校和所在地地市招办签字盖章确认的新生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学校招生办核查无误后,签字允许其办理报到手续;

(二)准考证遗失的,有关院系须记录其准考证号、座位号,同时要求新生作出书面承诺,并在一周内将所在地地市招办重新打印的准考证交至院部;

(三)身份证遗失的,须出具由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贴有本人照片)。身份证号码与《新生名册》上不一致的,要作详细记录,及时了解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四、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