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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还



2023年10月30日 14:32  点击:[]


一、借书须知:

1.借书册数:教职工限借6册;学生限借4册。

2.借书期限:教职工借期为2个月,学生借期1个月。

3.读者所借的书应如期归还。读者必须还清超期图书,并按逾期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借书;否则暂停借书。

4.读者所借图书已到归还期限,如确因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继续使用,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每册书限续借一次,每次续借期限与所借书借期一样。

5.凡已被其它读者预约外借的图书,自发出预约外借通知之日起一周内,预约读者应来馆办理外借手续,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二、还书须知:

1.读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还书。超过借期而又没办续借手续的书,将按逾期处理。逾期书刊从逾期之日起按实际超期的天数计滞纳金,滞纳金每天0.2元,累计计算,50元封顶。

2.还书时,应将所还的书送到服务台的还书口,交给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时,会对所还的书进行检查。凡发现有涂画、破损、缺页等情况而又没有记录可查的,或者没有条形码或条码损坏的一概由读者本人按规定负责赔偿;如发现书名与正文不符的将按“偷窃图书”规定处罚。

3.如还书日期为节假日,可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一星期内归还文献,相应的节假日天数不计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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