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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期末和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7-17 】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期末和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提示

(一)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学院应在放假前对实验室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并结合前期学校反馈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台账,逐条督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加强暑期留用实验室的使用审批。暑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必须提出申请,报学院审批。各学院要加强实验室使用事由、时段的审核,明确实验室负责人,做好留校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于6月28日前将暑期实验室使用情况报实验室管理处。

(三)做好暑期停用实验室的封闭管理。假期无工作任务的实验室,放假前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之前关好门窗,关闭水、电、气。

二、暑期有关工作提示

(一)加强实验室值班巡查。各学院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值班巡查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应对本院实验室和重点隐患区域每日进行安全巡查,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保卫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二)规范实验人员操作。实验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涉及安全风险的实验应在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做好个人防护,严禁擅离实验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