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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9-24 】

各相关学院:

按照《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外院【2020】56号)文件规定,现对2024年度立项建设的70项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持人认真阅读《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照结项条件和要求,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报告书》。

二、项目主持人需提交结项材料如下:

1.结项报告3份。

2.结题验收汇总表1份。

3.佐证材料。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项目,需报送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1份;以调研报告结题的项目,需报送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或规模以上企业采用的证明1份;以获得专利结题的项目,需报送专利证书1份;以其他成果结题的项目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含佐证材料扫描件),纸质版以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于2025年10月13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th160101@163.com,逾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51-68596755。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外国语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2.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报告书

3.安徽外国语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4.《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科研处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