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校级科研机构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安外院〔2020〕20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校内研究机构的通知》(校科字〔2024〕70号)文件精神,经相关学院组织申报、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2025年3月14日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3月27日校长办公会批准,现成立第二批安徽外国语学院校内研究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研究中心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团队建设,注重科研队伍培养,统筹学科平台建设,以重大项目、省部级奖项、权威论文、横向项目等为标志性成果产出,积极申报、获批省部级以上平台等重大目标为主要导向,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特此通知
安徽外国语学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