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校级科研机构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安外院〔2020〕208号)和《关于开展校级研究中心科研考核工作的通知》(校科字〔2024〕69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校级研究中心科研考核工作,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填报、科研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现将考核结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结果
本次科研考核的校级研究中心共4个,基本达到考核要求,予以通过考核。具体考核结果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请各研究中心认真履行科研职责,加强科研管理,不断提升研究中心的科研水平和综合实力。
2.请各研究中心加强团队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科研队伍。
3.请各研究中心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科研活动,提升研究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科研处将进一步加强对校级研究中心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过程管理,确保研究中心建设的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安徽外国语学院校级研究中心考核结果一览表
科研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