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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9-26 】

各相关学院:

按照《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外院【2020】56号)文件规定,现对2023年度立项建设的35项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持人认真阅读《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照结项条件和要求,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报告书》。

二、项目主持人需提交研究成果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一份;结题验收汇总表电子版;《结项报告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th160101@163.com。

三、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逾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51-68596755。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外国语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2.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报告书

3.安徽外国语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4.《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科研处

2024年9月26日